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时间:2025-09-24 09:31:12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xx〕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公益属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新路径,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邵阳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xx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原则上达到推荐标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体系建设

1.做实医共体。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至20xx年末,各县市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信息化。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市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做优公卫应急。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至20xx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4.做精签约服务。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支持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逐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5.做强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特色专科建设,到20xx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的培训,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财政支持

1.明确机构性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xx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3.保证运行经费。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充实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xx年至20xx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10至15名乡村医生。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村卫生室使用)。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3.优化职称晋升。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统筹使用岗位数。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绩效薪酬

1.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县市区按照与当地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健全薪酬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医 ……此处隐藏22849个字……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示范点,推进智慧党建。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推行由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重点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经贸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抓好落实。

(三)落实投入政策。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强化考核评价。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公立医院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县卫生健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政策解读,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8

为加强xx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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